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40001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24〕49号
成文日期:
2024-05-08
发布日期:
2024-05-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丰聚良同志正式任新河镇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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