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300028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河委〔2023〕39号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7-0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党(总)支部: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姚慧同志任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郁建华同志不再担任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一级主办一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