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新河镇志(2001—2016)》送交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验收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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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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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371202200022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28号

  • 成文日期:

    2022-07-04

  • 发布日期:

    2022-07-1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要求,《新河镇志(2001—2016)》(专家评审稿)于2021年12月14日送区地方志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区地方志办公室召开《新河镇志(2001—2016)》专家评审会,并向新河镇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和建议,现已基本落实到位。

针对2021年12月31日区专家评审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区地方志办公室关于《新河镇志(2001—2016)》评议的复函精神,新河镇重点对志稿内容、文字表述、图照分类、专记等作了修改、调整、补充、完善,共修改518处。至此,区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全部吸收,进一步提高了镇志编纂整体质量。

现经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同意,将《新河镇志(2001—2016)》(验收稿)送至上海市崇明区地方志办公室,敬请验收,以便后续出版。

以上请示当否,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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