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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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371202200019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25号

  • 成文日期:

    2022-06-16

  • 发布日期:

    2022-07-1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崇明区财政局《关于编报崇明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崇财资〔2022〕1号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填报说明、资产报表等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请审阅。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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