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537120220001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2〕25号
成文日期:
2022-06-16
发布日期:
2022-07-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崇明区财政局《关于编报崇明区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崇财资〔2022〕1号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现将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填报说明、资产报表等相关纸质资料按要求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请审阅。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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