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核准农村土地规范流转补贴申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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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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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5371202100027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河府〔2021〕72号

  • 成文日期:

    2021-10-22

  • 发布日期:

    2021-11-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沪崇农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符合农村土地规范流转补贴标准的井亭村、天新村、永丰村、石路村、新民村和新建村等六个村涉及的8份合同进行了审核。经核定,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井亭村、天新村等六个村的流转面积(承包地面积)共计为1356.34亩。

请予以批准。

 

附件:1.新河镇土地规范流转补贴申报表

      2.新河镇土地规范流转补贴申报明细表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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