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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953702019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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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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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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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
2018年1月24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新河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新河镇办公室,联系电话59681968。
一、概述
2017年,新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有序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同时,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办事。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河镇建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人大副主席为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同时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职责,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
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上,新河镇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以社会广泛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社会救助等问题为重点,不断调整、充实、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过程中,适应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拓宽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及工作人员行为的渠道,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
新河镇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透明、公正的原则,务求实效,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强化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新河镇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7年底,新河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占1%;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占8%;规划计划类信息31条,占25%;业务类信息41条,占33%;其他类信息40条,占33%。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及政府网站上对新河镇2017年政府报告进行公开。
2、2017年,新河镇完成税收3.1亿元;实现财政收入12313.7万元;实现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4823元,同比增长10.4%。
3、每季度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对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4、年初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对村宅基地审批情况进行公开。
5、做好惠农资金发放工作,发放水稻、绿肥补贴1219万元。新申报和续备家庭农场20家,新申请绿色食品认证8家,申报经济果林“双增双减”项目42家。完成道路防塌1600米、道路维修7270平方米。推进进化、新民、新光3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手续。完成2016年度镇村级河道轮疏,总投资1483.66万元,疏浚河道总长度199公里;启动2017年度镇村级河道轮疏项目前期工作,总投资1232.38万元。完成2016年度北新河河道治理工程阶段验收。配合做好崇明燃气电厂220千伏高压线出线工程。完成进化、井亭、永丰、新民4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6742万元,改造农户3371户,其中新民、进化2个村成功申报2017年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推进2017年三烈村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3469.8万元,改造农户1742户。
6、完成自主创业21家、新增就业412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206名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复审。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及养老金平台、退管委平台资金发放工作。累计发放农村低保136.7万元、城镇低保297.2万元、粮油帮困卡(券)折合金额88.9万元;为大病重病患者办理医疗救助 1082人次,发放救助金322.1万元;救助重残无业人员4434人次,发放金额795.3万元。
7、制订防汛防台预案、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等,并全文发布在政府网站上。
8、推进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完成区下达的献血926人份任务。
签订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154份,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目标责任书55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累计排查企业588家次,整改隐患822处。完成198地块工业用地减量化土地复垦53亩。
9、在政务公开栏及政府网站上对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进行公开。
10、每季度在政务公开栏上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公开,在政府网站上对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公开。
11、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奖励费400.5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1135.8万元。
12、每季度在政务公开栏上对社会救助的项目及具体款项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新河镇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有政务信息公开栏、村居信息公开栏、公共检阅点、社区信息苑、政府网站、政务网公文备案系统、信访接待、办公电话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新河镇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针对新河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新河镇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404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33次,咨询电话接听1677次,当面咨询接待1694次,网上咨询0次。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1006件,全部办结。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5002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是:最新信息公开、政府人事任免、政府文件、政策法规。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新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刻,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比较低。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一是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条线,分配到人,形成由党委、政府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调整充实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及时有效地公开相关信息。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七、说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无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3 |
其中: 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01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0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1694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677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5万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3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