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化镇关于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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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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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6-28

为深入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持续推进乡村治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实效性和创造性,开创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格局,根据区乡村振兴办《关于印发〈崇明区关于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乡村振兴办〔2024〕4号)文件部署要求,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以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为抓手,以“组织发动、党员带动、积分促动、群众主动”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推动乡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由“要我参与”变成“我要参与”,形成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村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紧贴市、区、镇、村中心工作,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及长效管理、垃圾分类、移风易俗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积分制工作实践,将村民心中所感、眼中所见转化为具体分值,让乡村治理由“无形”变“有形”,形成具有“人文向化 醉美花乡”本土特色的积分制工作经验。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镇党委、村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深化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对积分内容、评价方式、结果运用等各环节把关定向,切实保证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村规民约重点内容,将村民参与自治、共治事项项目化,使村民在自治、共治的积分制管理中有所遵循,使镇村两级在监督管理中有所依据,发挥积分制思想引领、行为引导的作用。

(三)坚持群众主体。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村民自治平台,确定积分制主要内容、评分标准、运行程序等并合理增减或修改积分项目、分值和积分兑换标准,建立与时俱进、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完善积分体系

1.明确积分对象。以家庭户为积分对象,行政村为创建单元,具有本地户籍、有宅基地房屋且至少一人常住的家庭户,根据其意愿参与积分制。其他参与村级事务的家庭户,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纳入积分制范围。

2.设置积分标准。积分设定为人文积分、醉美积分、星火积分三大类(详见附件1),人文积分主要涉及移风易俗、遵纪守法两类人文项目;醉美积分主要围绕人居环境、垃圾分类两大领域展开细化;星火积分为参与事务及其他事项。

(二)积分操作程序

1.积分管理制度。镇党委、政府组建“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积分制推广工作。涉农村建立驻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村小组长或成员代表组成的积分评议小组,负责积分制实施细则制定、村民积分审核认定等工作。

2.积分核算规则。各涉农村结合上级要求及本村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对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并在积分台账予以体现相应数据。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积分评议小组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三)强化积分结果运用

1. 物质兑换。依托乡村治理积分兑换超市等平台,利用积分兑换相应物品,结合各村实际适时开展物质兑换,促使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

2. 精神鼓励。全年分值前三名者当年应在村民大会通报表扬。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对象,确定专人进行重点关注、重点帮教。

3. 政策激励。将乡村治理积分高低作为评选“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以及村民入党等的重要依据,积分高的村民参与其他社会活动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给予倾斜支持。

(四)建好管好积分超市

按照因地制宜、面积适宜、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积分超市用于积分兑换物品。积分兑换物品可通过社会捐赠、企业爱心捐助、村集体经济收入列支等方式筹集。积分超市的物资筹集、兑换等情况需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信息技术运用

在积分申报、信息采集、积分评定、公开公示等过程中,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积分数据收集、汇总、统计、兑换等工作效率,持续优化完善日常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

4月16日前制定向化镇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实施方案,镇级全面部署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

(二)全面推行阶段(2024年5月-11月)

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形成“一村一办法”。5月31日前,各村制定村级推广运用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实施办法并开始运行。7月15日前提交村级积分制工作推进情况小结。11月底前,各村实现积分制管理稳定运行,制定完善积分兑换操作办法,实现村民积分奖励可兑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

梳理和总结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并对各村积分制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选树一批典型案例,突出示范引领实效。

(四)持续推进阶段(长期)

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持续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推进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

六、组织保障

本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工作,原则上以涉农村为单位实施,乡镇抓好组织推动和工作指导,对积分的内容、分值和兑换标准不搞“一刀切”,实行“一村一方案”,确保到2024年底,10个涉农村全部推行乡村治理积分制。

(一)深化组织领导。全镇乡村治理积分制推广运用实行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组织落实、涉农村具体实施、发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治理有方向、积分有依据、实施有保障。

(二)加大宣传培训。镇级相关部门和各涉农村要利用LED显示屏、社区公示栏、“人文向化”公众号、田间小喇叭等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宣传积分制工作的善治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村集体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建立投入机制。镇级层面根据财力每年下拨一定经费作为启动资金,各涉农村要积极筹措资金,动员辖区企业、商铺、个体经营户和广大群众加入“积分制”申报、积分和奖励等环节,不断完善和扩充积分奖励项目,确保建立可持续发展、稳定可靠的长效保障机制。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涉农村应积极、主动报送积分制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也将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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