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0812024000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向府〔2024〕16号
成文日期:
2024-04-22
发布日期:
2024-05-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防汛相关单位:
现将《向化镇2024年防汛防台预案》印发至你单位,请各单位按照防汛防台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防汛防台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向化镇2024年防汛防台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加强本镇防汛防台能力建设,全面建成“组织健全、设施完备、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转移安全、响应迅速、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进一步提升本镇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以及《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防汛工作职责,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工作,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防汛防台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灾情。根据本镇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主塘,确保一线主塘不决口,确保安全度汛。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好本镇2024年的防汛防台工作。
二、防汛指挥网络及指挥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中心及领导小组
1.指挥网络:向化镇防汛指挥体系
2.指挥中心:设在镇水务所,在防汛期内,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
镇防汛办公室值班电话:59441536,电子邮箱:644250741@qq.com。
同时,各单位按各级应急响应行动做好值班工作。
3.领导小组
(二)指挥职责
1.总指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本镇防汛防台工作。
2.副总指挥:组织开展汛前检查、防汛演练与防汛预案修订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出现的险情,为总指挥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汛情和灾情,为总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及时指挥抢险队伍进行抢险,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送达抢险现场,调动医疗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有关部门、村居、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展堤岸排险、河道清理、人员转移以及排除树木倒伏、企业进水等险情;指挥派出所、社保队维护交通和治安秩序;协助村委会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受灾村居、企事业单位等迅速恢复生产和生活。
(三)成员单位职责
1.防汛办:根据预警信息,向总指挥报告情况;根据总指挥指示,按照预警级别向各成员单位发布防汛防台信息,组织成员单位统计防灾减灾信息;向区防汛办报告情况;安排汛期值班;协调防汛工作。
2.党政办:做好应急响应期间车辆、人员的联系落实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接收、调配受灾期间社会捐赠物资。
3.经济办:监督工商企业做好危房、仓库、工棚内的人员、物资的安全转移,特别要加强对生产、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危险物品企业的管理,防止二次灾害发生;动员各单位组织抢险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应急车辆的征用工作。
4.社会事业办:落实医院、学校、养老院、水厂等有关单位的防汛防台措施,做到有险情及时安排撤离,防止人员伤亡;组织协调灾区学生的上课计划;做好防汛红色预警发布后的停课安排。
5.社区建设办:做好灾民安置,及时组织力量救济灾民,安排灾民生活,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6.平安建设办:负责社会治安建设工作,做好灾区人民群众的信访处置,维持社会稳定。
7.农发办:负责检查、监督镇农口系统的防汛安全,做好农村防灾、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指导工作;负责港区、圩区人员撤离与安置工作;及时做好农业受灾投保户的核实理赔工作。
8.财政所:负责落实防汛防台的专项经费,灾情发生后,安排经费快速、及时到位,确保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9.派出所: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政府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负责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设施、偷窃防汛物资和扰乱灾区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汛期防病治病工作,建立防汛医疗救护队伍,主动、及时为灾区、灾民提供医护和防疫服务。
11.用电站:负责保障防汛期间民用、农用线路的用电安全,确保供电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建立抢险救灾专业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12.规环办:统筹规划全镇防汛补短板项目并负责实施。
13.城建中心:防汛期间城建中心下属农村公路管理站及公路所负责对农村道路及区级道路的路面清理工作;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工地高架物进行加固。
14.市容所:检查沿街商铺店招店牌、空调外机、外墙面装饰物等易坠物体,并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加固,发生脱落及时清理,事后修复;做好镇区排水管道疏通工作;做好公益林倒伏树木及时清理,组织抢险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倒伏林木清理工作。
15.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做好店招店牌规范处置,对拒绝配合防汛工作落实的开展执法工作。
16.南、北堤闸管理站:负责本镇范围内的水位监测,为区镇防汛指挥部提供可靠的开关水闸依据,并及时做好排降工作。
17.农技中心:负责本镇范围内农业生产生活,及时通知农户、合作社汛期预警,做好排涝减灾工作,指导农户恢复生产。负责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做好农业灾情的统计工作和灾情上报工作。
18.水务所:负责保障防汛视频会议顺利召开,做好设备调试保障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镇骨干河道、涵闸、排涝泵站等水利工程合理维修,确保水利工程汛期安全度汛;做好排涝预排工作,并组织开展镇域范围内河道内阻水物的清障,防止农田受淹;做好防汛物资储备。
19.党群服务中心:利用有线广播、田间小喇叭或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负责向社会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
20.城运中心:依托城运平台,对辖区城市运行状况内容:道路积水、沿街商铺、店招店牌、道路障碍、倒伏树木等实时监控,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现场快速处置。
21.受理中心:在受理中心大厅的大屏幕滚动播出防汛通知,做好防汛宣传。向前来办事的居民宣传防汛知识,积极引导百姓正确及时应对自然灾害天气。
22.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的防汛防台期间的安全,会同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工作。重点做好人员撤离安置工作,组织好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救援。
镇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该系统或单位第一责任人,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
三、一线海塘责任段划分和抢险物资储备
根据防汛责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村和有关单位各自负责所在辖区责任段海塘及港口、港汊、滩地上有关滞留人员、作业船舶的防汛安全。重点防汛区域为向化镇六滧村、南江村、渔业村及北港村。
根据防汛物资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防汛物资采取镇级储备和防汛重点单位自行储备的办法,确保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足额到位。在应急预案启动时,镇级抢险车辆3辆随时在镇政府待命。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做好相应物资储备,镇防汛物资存放水务所防汛仓库。
四、应急防汛队伍
应急防汛队伍由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根据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主堤,做到一线主堤不决堤,灾情期间不死人,确保全镇汛期安全的要求,组建防汛抗洪连1支、应急抢险队伍7支及各村居应急抢险队伍12支,遇到汛期台风暴雨,大潮袭击警报时,统一服从镇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调遣。一旦有重大险情或遇有不可抗拒灾情,要果断决策,认真做好安全撤离工作。撤离安置点为各村委会、学校、镇文化活动中心。
1.防汛抗洪连(100人)
一排:由50名民兵及骨干力量组成,负责六滧、渔业、南江村辖区内的南岸一线主堤抢险救灾任务。
二排:由50名民兵及骨干力量组成,负责北港村辖区内的北岸一线主堤抢险救灾任务。
2.应急抢险队伍(220人)
(1)道路清障队(40人):由城建中心组织公路养护队及道路保洁队组成道路清障队,负责镇域内道路清障。
(2)房屋修葺队(50人):由规环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房屋修葺队,负责镇域受损房屋修葺。
(3)通讯保障队(10人):由电信局组织电信局及移动公司组成通讯保障队,负责镇域通讯保障。
(4)电力保障队(20人):由用电站组织电力保障队,负责镇域电力保障。
(5)医疗保障队(20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医疗保障队,负责医疗救护。
(6)林业保障队(30人):由市容所组织林业养护员组成林业清障队,负责全镇道路、树线矛盾、廊道等修剪及清障。
(7)应急抢险队(50人):由第三方河道养护公司同凯养护(50人)、河道保洁人员组成应急抢险队,负责河道清障及支援全镇抢险队伍工作。
3.各村居应急抢险队伍(170人)
12支村居应急抢险队伍由各村居书记组织村居应急人员组成,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工作,并随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以上抢险救灾队伍,在接到镇防汛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带领应急队员前往各自负责地点集合,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市、区、镇第三方河道养护单位抢险人员随时接受指挥部调遣支援抢险工作。对未接到任务的各企事业单位,在防汛防台、抢险救灾中,都要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由各单位负责人带队集中在本单位内,在做好守护工作的同时,随时接受援助任务。
五、应急响应
本预案启动条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级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紧急响应。
在二级、一级响应行动的人员撤离过程中,治安维护和医疗保障分别由派出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被撤离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提供留宿场所,其饮食供应一律由具体组织撤离的单位负责,所需经费经镇防汛指挥部核实后由镇财政核拨。
(一)Ⅳ级应急响应(蓝色应急响应)
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及工作指令,镇防汛指挥部迅速启动蓝色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确保防洪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同时镇防汛指挥部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最新预警信息,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事件。
1.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向化镇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进岗到位,认真执行上级防汛工作指令,加强辖区汛情收集等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1)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本镇范围内水闸管理部门及时开闸预降内河水位至2.4米—2.6米。排水、市政等单位应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清扫道路进水口处垃圾,化粪池预抽空,防止粪水满溢。电力、通信、市政管理部门加强抢修队伍的配置。地处低洼的有毒物品储存点、遇涝易损物资仓库,有关单位必须派专人值班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物资受涝或有毒物品外溢造成二次灾害。各村要组织力量加强本辖区河道、排涝设施的巡查,清除沟河内的阻水物,确保区域内河畅、涵通、泵好和强排措施的到位。其中,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堤防站要及时关闭防汛闸门,有关单位要及时修剪加固路口、风口处的树木。
(4)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电力、电信、有关野外作业单位要采取避雷、防雷措施。防风措施按台风同类预警响应。
(5)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发布后,防风措施按台风同类预警响应。
2.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镇防汛指挥部和有关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水务部门加强对防汛排水泵站、移动泵车和水闸的运行调度;量放水等抢险人员进岗到位,适时雨中路面巡视和积水抢排;沿海、沿江、沿河潮拍门遇高潮及时关闭。
(5)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本镇社会面防汛防台动员;指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区、有关部门、重点监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准备;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应急物资调运准备;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向化镇抢险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立即上岗,加强路边进水口垃圾清捞,确保排水畅通;绿化市容部门加强巡查,对沿街店招店牌加强 检查维护,对风口、路口、轨交沿线易倒伏行道树和易影响电力、轨交架空线网的高大树木进行紧急修剪、绑扎、加固。
(7)建设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在建工地、高空构筑物的防汛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深基坑、盾构、塔吊、脚手架和玻璃幕墙、建筑外立面等落实度汛措施。
(8)交通部门检查加固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9)公安部门加强先期处置和道路保畅,配合各专业部门联动落实相关处置工作。
(10)向化镇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随时准备参与抢险。
(二)Ⅲ级应急响应(黄色应急响应)
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蓝色预警信号及工作指令,镇防汛指挥部迅速启动黄色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密切关注区防汛部门发布的最新预警信息,调整响应级别,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
1.Ⅲ级响应行动
向化镇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镇防汛分管领导进入岗位,根据防汛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人员应急撤离的各项准备、具体实施、受灾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全镇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及时向各媒体提供有关预警信息和避险自救等防汛知识。
(1)副总指挥按各自职责进入指挥岗位,防汛办公室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防汛动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风情、潮情、雨情。
(2)各防汛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值班,保持通信畅通,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车辆和物资,做好应对风、雨、雷灾害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各水闸、涵闸、圩区、排涝泵站要做好预降预排工作。电力、自来水等部门要加强各类要害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城建中心、市容所等部门要加强广告牌、霓虹灯、空调外挂机、屋顶太阳能热水器、行道树、危险房屋等检查,消除各类隐患。高空、水上作业停止。有关村、有关部门要通知一线大堤外从事滩涂捕捞作业等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组织撤离。
(4)各村及有关防汛责任单位要落实抢险队伍、抢险车辆和抢险物资,加强辖区内一线大堤、沿江涵闸、河道的巡查,消除防汛通道障碍物,确保一线海塘安全。组织力量清除河道内的各类阻水渔具和漂浮物,疏通横河锁口,保持水系畅通。
(5)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防备状态,防汛物资储备单位做好物资调用和各项准备工作。
(6)党群服务中心要及时通过网络、小喇叭等载体向社会发布有关预警信号和安全提示。
(7)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在加强防雷避雷措施的同时,参照防御台风、暴雨的响应行动准备。
(8)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参照防御台风的响应行动准备。
2.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镇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加强力量统筹,落实预案规定的相关措施;台风影响时,视情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准备。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4)水务部门根据水情、工情加强水闸、泵站实时调度,全力控制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量放水等抢险人员,加强雨中路面巡视,及时抢排道路积水;移动泵车在各易积水点驻点值守,应急抢排。
(5)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执行应急物资调运任 务;指导各村和有转移任务的单位做好应急避难场所救灾安置工作准备;向化镇抢险力量执行应急处置任务。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垃圾清捞作业,并做好降雨过程中进水口保洁工作;绿化市容、住房建设、道路运输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市区道路,公路和绿地林带、郊野公园易倒伏高大树木,沿街店招店牌,广告(灯)牌、交通指示牌等进行应急维护和修剪、绑扎、加固、拆除等。
(7)建设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对在建工地、高空构筑物的度汛措施再检查再落实,杜绝人为责任事故。
(8)交通部门对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的防风措施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相关抢险队伍及时出动抢险。
(9)公安部门做好先期处置和道路保畅,协同相关部门落实下立交“三合一”工作机制,适时做好积水下道路限行或封交工作。
(10)向化镇抢险队伍根据防汛部门指令,组织开展巡检、积水抢排、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1)Ⅳ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三)Ⅱ级应急响应(橙色应急响应)
镇防汛指挥部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Ⅱ级橙色预警信息及工作指令,迅速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行动,进入应急状态,并向镇政府、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1.Ⅱ级响应行动
向化镇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镇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密切掌握辖区汛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防汛预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全镇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及时向各媒体提供有关预警信息和避险自救等防汛知识,督促其迅速刊播。
(1)总指挥、副总指挥,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防汛指挥部按防汛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并利用会议、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防汛动员。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进入岗位,开展工作。
(2)各防汛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值班,进入临战状态。
(3)物资储备单位确保防汛物资储备点24小时有人值班及防汛物资的及时、足量发放。
(4)经济办、规环办、城建中心、市容所要对各建筑工地高架物进行检查,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停止施工,并做好塔吊等设备的锁定和脚手架等的加固或拆除工作。派出所组织警力,协助政府做好危险区域内居住人口的撤离和转移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5)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专业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6)危房中居住人员实施转移。
(7)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在加强防雷避雷措施的同时,参照防御台风、暴雨的响应行动准备。
(8)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参照防御台风的响应行动准备。
2.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镇防汛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处置上报各类险情灾情;台风影响时,组织开展人员转移撤离工作,相关单位视情启动“六停”措施(停工停业停课停园停运停航)。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水务部门全力保障水闸泵站运行安全,全员上岗加强道路积水处置和协助小区积水抢排,排水突击队和移动泵车根据 指令做好重点区域的抢排工作。
(5)应急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各村和有转移任务的单位做好应急避难场所救灾安置各项工作;向化镇抢险力量执行应急救援和救灾安置任务。
(6)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加强路边进水口清捞频次,确保路边进水口排水通畅。绿化市容、住房建设、道路运输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广告(灯)牌、店招店牌、交通指示牌等。
(7)建设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对各类建设工地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对塔吊、脚手架、临时用房和玻璃幕墙等设 施设备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并组织转移安置相关人员。
(8)交通部门各类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的道路交通设施,及时组织力量抢排道路下匝道积水。
(9)公安部门落实备勤力量,确保道路畅通、治安稳定。
(10)向化镇抢险队伍按照指令在各出险地点完成抢险任务。
(11)Ⅲ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四)Ⅰ级响应(红色响应)
镇防汛指挥部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Ⅰ级红色预警信息,报请镇政府同意后,立即启动红色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需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停止非紧急工作,全力投入到防汛防台工作中。
1.Ⅰ级响应行动
向化镇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镇党政主要领导进入岗位,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镇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及时向各媒体提供有关预警信息和避险自救等防汛知识。
(1)镇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镇政府进行全民总动员,镇域内所有单位的一切相关物资、设备准备征用。
(2)各村和各责任单位按各自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上级指令组建各类抢险队伍,准备各类抢险设备和物资并听候调动或征用。
(3)全镇各级各类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关单位根据上级规定,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5)党群服务中心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
(6)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7)在台风、大风暴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沿江各村防汛责任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对所防范堤段进行定人、定点值班防守,并不间断地组织巡堤检查,各责任单位领导要亲临现场督查,要尽全力确保一线大堤不决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除险加固,并迅速如实地向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抢险方案,指导抢险。
(8)经济办、农发办、规环办、城建中心、市容所、电力、通信、农技中心、水务所等各类专业抢险队伍进岗到位,组织巡查,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任务。
(9)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在加强防雷避雷措施的同时,参照防御台风、暴雨的响应行动准备。
(10)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参照防御台风的响应行动准备。
2.Ⅰ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
(1)镇防汛指挥机构和向化镇2024年防汛防台预案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 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提醒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4)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实施停课或其他安全措施。
(5)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采取“六停”措施(停工停业停课停园停运停航)。
(6)向化镇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抢险任务。
(7)Ⅱ级应急响应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由于各等级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和个别区域受影响的程度不同,预警信号升级时间较短,各单位在采取应对措施时,以提高一个等级准备为宜。
防汛防台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责任单位必须把防汛防台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头等大事来抓,不能存有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思想;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做细、做实、做好防汛防台各一是专业电工组排隐患。协调供电所、专业村居人员等组成电工队伍,及时组织检修损坏设施设备,地毯式彻查电路、电线杆(电线、网络线)安全,防止进水漏电、产生次 停供电,确保居民人身安全。
二是人员转移组保安全。组织机关党员、武装部民兵等成立志愿者队伍。对危棚简屋、进水严重区域、工地等灾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并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三是应急抢险组堵漏洞。组织城建、市容、城管、水务等部门,及时处置树木倒伏、房屋坍塌、广告牌脱落等险情,并开展巡堤查险工作,严防堤坝漏洞或渗水情况。组织抢险组进入堤坝附近居民区,不断加装沙袋、加固堤坝、围堵进水处防止浸堤。
四是排水清淤组促畅流。整合社会力量,会同村居委会组建排水队伍,对村居、道路、低洼积水严重区域开展清理下水道、利用水位下降契机开展强排作业,确保积水得到优先缓解。
五是宣传安抚组稳人心。组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等对受淹居民家庭挨家挨户上门进行走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协助参与居民家排水工作,协调处置困难,同时做好宣传解释疏导工作,安抚情绪,并进行汛后防疫卫生常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项准备工作,确保防汛工作有序、有力开展,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各项责任制,做到预警响应及时,组织指挥到位,灾情处置有力。要进一步发扬通力协作精神,恪尽职守,齐心协力,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台工作。
今后,成员单位若涉及机构改革的情况,由改革后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自然替补。
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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