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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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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陆俊峰同志正式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周静美同志正式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裘吉欣同志正式任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副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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