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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2-06 00:00
浏览89次
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张敏同志任中共上海崇明新村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
免去赵建惠同志中共上海崇明新村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