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袁裕萍同志任新村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新村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倪峰同志任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免去其新村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燕同志任新村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2年8月18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