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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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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崇明区乡镇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经新村乡党委研究决定:
吴丽慧、李峰同志晋升为七级职员。
黄莉莉、周静美、黄裕荣、王婷、裘吉欣、张晓晨、高佳乐同志晋升为八级职员。
宋宏兵、肖新亮、王子奇、周健同志晋升为九级职员。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起开始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