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60002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6〕34号
成文日期:
2026-09-01
发布日期:
2026-09-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我镇现有沪D85376环卫作业专用车辆,2014年3月由竖新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采购购入并投入作业,该车辆长期承担垃圾收运高强度、高频次作业任务,受使用年限较长、工作负荷大等因素影响,整车磨损损耗严重,发动机等核心零部件老化锈蚀,故障频发,经多次检修评估已不具备维修复用条件。若继续投入运营,将持续产生高额维保费用,并存在行驶安全风险,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要求。参照环卫专用车辆8年报废使用标准,上述环卫车辆已达到法定报废年限,特此申请报废处置。
为保障辖区环卫作业安全有序开展,消除车辆运行安全隐患,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恳请贵单位审核同意上述环卫车辆报废处置。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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