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40005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4〕47号
成文日期:
2024-11-11
发布日期:
2024-12-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随着崇明区城乡空间优化,竖新镇区域发展发生了调整。部分农村公路道路性质发生改变,已失去农村公路服务性质。为此我镇申请调整该部分农村公路设备量,共计调减3.194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征东路(编码YE04310151),新生港-竖河垦区九队,原长度4.106km,因该段2.821km位于东禾九谷开心农场,服务对象发生改变,已失去农村公路服务性质。核减长度2.821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二、竖西中心路(编码Y937310151),小泯界河-进西河,原长度0.674km,核减长度0.099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三、竖河东路(编码YB04310151),大常河-富民河,原长度0.867km,核减0.274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特此请示,恳请复示。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