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减农村公路设施量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0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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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4〕47号

  • 成文日期:

    2024-11-11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随着崇明区城乡空间优化,竖新镇区域发展发生了调整。部分农村公路道路性质发生改变,已失去农村公路服务性质。为此我镇申请调整该部分农村公路设备量,共计调减3.194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征东路(编码YE04310151),新生港-竖河垦区九队,原长度4.106km,因该段2.821km位于东禾九谷开心农场,服务对象发生改变,已失去农村公路服务性质。核减长度2.821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二、竖西中心路(编码Y937310151),小泯界河-进西河,原长度0.674km,核减长度0.099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三、竖河东路(编码YB04310151),大常河-富民河,原长度0.867km,核减0.274km,将该段从农村公路设施量中调减。

特此请示,恳请复示。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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