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4412022000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竖府〔2021〕109号
成文日期:
2021-12-10
发布日期:
2022-01-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沪水务〔2019〕1281号文《崇明区2019年竖新镇断头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精神,我镇组织各参建单位精心施工,现工程已经按照批准的文件全部完成,工程阶段验收和完工验收已通过。工程完工后经一段时间的管理、运行,状况良好,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工作报告已经完成,请贵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请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