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60001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6〕10号
成文日期:
2026-03-17
发布日期:
2026-03-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沪崇府发〔2025〕61 号)要求,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拟成立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凌 青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梅志峰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崔 慈 副镇长
成 员:李光华 镇党政办主任
施 健 镇经济办主任
赵任妒 镇农业办主任
王颖洁 规环办主任
吴庆钊 社工办主任
陈 燕 妇联主席
兰家丽 司法所所长
施 健 市场所所长
张佳凯 派出所副所长
许闻科 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蔡君毅 城建中心主任
宋泉城 受理中心主任
刘宇轶 经发中心主任
黄佳妮 党群中心副主任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宇轶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任妒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今后,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全国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工作专班不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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