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500004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5〕5号
成文日期:
2025-02-18
发布日期:
2025-03-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446号)《关于印发崇明区加快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的文件精神,我镇积极落实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辖区的申报对象规范实施2024年“三秋”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严谨对待突发状况、依规处置各类情况、据实核减补贴面积,严格按照补贴流程申报,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汇总全镇21个村共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为37966.8亩,共需补贴总资金3036744元,其中市级资金1518672元、区级资金1366264.8元、镇级配套资金151807.2元。
特此函告。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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