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21120210001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崇三府〔2021〕64号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10-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崇明区三星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经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星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建设的通知》 (沪崇农发[2020]170号) 批准,在三星镇平安村、育德村、育新村等范围内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6个点位,共计352.7亩。本项目自2021年1月开始施工,于2021年6月30日完工,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按照“建养一体化”的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
我镇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自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上要求,资料齐全,已具备验收条件,请贵委组织相关单位安排验收
特此申请。
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