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66666666612023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崇政服办〔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日期:
2023-04-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年崇明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崇明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是崇明区机关、乡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实施。为保障2023年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区2023年“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发挥各单位主体作用,着力提升本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网通办”智慧好办2.0版。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强化业务流程再造深度,拓展数字平台赋能广度,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温度,让政务服务“泛在可及”、政策“精准可达”、窗口“温馨可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考核内容
(一)对区级机关的考核
重点考核组织领导、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场景运用等4个方面、22个指标。考核细则见附件1。
(二)对乡镇的考核
重点考核组织领导、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乡镇旗舰店建设运营、企业专属网页建设运营、自助终端建设运营、创新应用等6个方面、21个指标。考核细则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定性定量相结合,依据职能,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评估。
(一)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分别从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和随申办“市民云”“企业云”、区企业专属网页等各有关平台进行数据采样。
(二)通报反馈
区政务服务办根据市“一网通办”每月运营报告结合相关系统数据,对各单位重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本区月度运营报告,并进行红黄绿亮灯通报。同时,梳理各单位半年度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短板。
(三)自评总结
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对本单位年度“一网通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总结,经主要领导审阅后,通过政务微信发送区政务服务办。
(四)综合评分
综合各单位平时工作完成情况、相关指标数据采集情况、市大数据中心下发的办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经区政务服务办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报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