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崇明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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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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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崇政服办〔2023〕2号

  • 成文日期:

    2023-04-12

  • 发布日期:

    2023-04-12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3年崇明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2023年崇明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是崇明区机关、乡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区政务服务办组织实施。为保障2023年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区2023年“一网通办”和“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发挥各单位主体作用,着力提升本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网通办”智慧好办2.0版。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强化业务流程再造深度,拓展数字平台赋能广度,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温度,让政务服务“泛在可及”、政策“精准可达”、窗口“温馨可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考核内容

(一)对区级机关的考核

重点考核组织领导、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场景运用等4个方面、22个指标。考核细则见附件1。

(二)对乡镇的考核

重点考核组织领导、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乡镇旗舰店建设运营、企业专属网页建设运营、自助终端建设运营、创新应用等6个方面、21个指标。考核细则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明确目标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定性定量相结合,依据职能,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评估。

(一)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30。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分别从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和随申办“市民云”“企业云”、区企业专属网页等各有关平台进行数据采样。

(二)通报反馈

区政务服务办根据市“一网通办”每月运营报告结合相关系统数据,对各单位重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本区月度运营报告,并进行红黄绿亮灯通报。同时,梳理各单位半年度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短板。

(三)自评总结

各单位于2023年1130日前,对本单位年度“一网通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总结,经主要领导审阅后,通过政务微信发送区政务服务办。

(四)综合评分

综合各单位平时工作完成情况、相关指标数据采集情况、市大数据中心下发的办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经区政务服务办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报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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