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根据职责依法履行行政许可事项6项,具体事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全年行政许可申请17件、受理17件、按时办结17件,实施行政许可批后监管量共计17次。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本年度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数量3件,受理3件,办结3件,均当场办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申请数量5件,受理5件,办结5件,均当场办结。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申请数量9件,受理9件,办结9件。同时,根据市区两级要求,上线新版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增变更、注销子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取消补证子事项,新增注销子事项。落实政务服务“两个集中”,完成本部门涉企事项全面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并接入本市“一网通办”平台实现网上受理。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按照行政许可监督办法和实施方案,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不定期开展联合监管检查,未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对告知承诺事项开展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措施,制订线索移交方案,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加强对违规经营行为的预防整治。在开发企业向居民集中交付环节,及时主动跟踪交付情况,加强监管指导,特别是针对延期交付项目要求开发企业严格落实“一项目一方案”,有效防范化解延期交付矛盾。加大“互联网+”、“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落实“双告知”,加强“双公示”信息报送,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活动实施。2024年,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均按时依法依规办结,未收到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改革创新情况
年内按照部署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流程。一是开展“一网通办”重点业务流程再造工作,大幅压缩商品房预售许可承诺办理时限,实现了当天办结率达100%。二是强化人工线上帮办服务,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事项线上帮办,落实 1 分钟内首次响应,解决率不低于90%。三是深化线下帮办制度,持续推进领导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帮办服务,现场帮助开发企业解决梳理综合窗口材料受理过程中存在的卡点和问题。
五、监督纠正情况
对于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监督报备,接受市级监督抽查。积极运用“一网通办”办不成事、政务服务“好差评”、专窗投诉、信访办理等形式加强对行政许可办理、批后监管等行为的内外部监督,本年度各渠道未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相关投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新版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上线时间较短,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开发企业对办理流程和要求不够熟悉,导致材料准备不齐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局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定期举办线上线下的政策解读和材料准备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适应新流程。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批后监管的日常巡查,确保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与纠正,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