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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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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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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切实履行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职责。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不断健全法制学习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党政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多措并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通过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以“少数关键”为抓手,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应知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掌握,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累计开展4次读书班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专题研讨11次。召开党纪学习警示教育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崇明警示教育基地,邀请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斌作《贯彻八项规定精神 遵守党纪处分条例 保持党的优良作风》专题辅导报告等,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房管队伍,努力提高房管领域法治化治理水平,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围绕物业服务、住房保障、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等领域,加强信用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动态梳理更新信用信息数据、行为和应用“三清单”,推进“互联网+监管”,落实“双公示”制度,有序推进房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二是完善事中事后信用监督。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修缮工程、拆房工地等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化经营专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全年累计检查70余次,发放告知书53份,向区城管执法局移交问题线索5条,整改问题23项。三是加强执法事项管执联动。加强与城管、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持续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办理备案证书、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及住宅小区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并做好处罚信息的应用,及时落实停止网签备案、记入信用档案、限制招投标等行业监管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作用、悉心听取专业人士法律意见,从“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公平性”五个方面审核,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审查,完成《上海市崇明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崇明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等4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备案管理和动态清理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履行出庭应诉法定义务,做到有庭必出。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案件会商,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努力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今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请1件,其他2件仍在审理过程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实效。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聘用制,聘用了3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与专业律师沟通,特别是在信息公开流程、重大信访矛盾处理、重大行政决定风险评估等涉法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以来,我局法律顾问共经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等各类法律事务31余件,日常法律咨询28次、列席专题问题研究会议8次,较大地提升了我局科学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四)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为响应政务服务“两个集中”工作要求,今年,新增本部门8项涉企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企业线下办事“只进一门”,杜绝“以科室代窗口”现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业务流程再造工作,完成廉租房申请、开办房产中介“一件事”54件,完成“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建筑面积166.87万平方米,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告知承诺”审批5件,压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等高频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较上一年同比缩减12%。加强精准主动推送,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积极利用大数据为企业精准推送《在沪住宅修缮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本市调整优化建筑工地实名制登记方式》、《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住房租赁和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实名从业的工作通知》等政策,让政策更加及时、更加高效、更加精准、更加温暖。
(五)强化法治思维,高质量推动重点工作
依法依规是促进房管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也是推进各项业务必须坚守的底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质量推动重点工作,在新发展中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两旧一村”改造初显成效。城桥镇利民村(西)“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142户村民回搬工作已完成。持续推进本区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积极探索不成套职工住宅协议置换资金平衡路径。二是“美丽家园”小区改造加码推进。全面完成城桥镇东门新村、江山新村和玉环新村19.89万平方米“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坚持“多点开花、稳中有增”的原则,启动实施城桥镇城中社区、寒山寺路小区、湄洲新村东区、学宫小区、富民小区以及堡镇云海小区、堡镇中路沿街及兰凤小区及生产弄小区41.18万平方米“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六)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一是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编制房管领域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牵头组织学习。本年度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课程学习36人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50人次,参加执法抽查考试30人次,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典亮生活 筑梦安居”法治文化知识竞赛,“以赛促学”,营造全员积极主动的学法氛围。二是多渠道开展宣传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持续推进“崇明房管法治微讲堂”栏目,开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法工作。走进社区,深入宣传民生保障政策,组织“学习宪法,共建美丽家园”专题民生政策宣讲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深化研究业务工作当中的法律问题,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时,倾听律师意见。积极应对检察建议及行政诉讼,努力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需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当前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以及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对依法施行行政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需加强房管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深入性和系统性地开展专项法治学习。
二是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性。现有的法制宣传活动,线下主要集中在讲座、海报、现场咨询等传统方式,线上主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针对性相对不强。
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作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听取汇报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强化法治建设实践,着力推动“两旧一村”改造、“美丽家园”建设、加装电梯、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重点民生项目出成果见实效。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高质量抓好重点群体法规、政策学习宣传,着力推进宪法、《民法典》进小区、进行业。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模式。不断巩固完善普法阵地,积极拓宽法制学习宣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房管法治微讲堂、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开展法律宣讲,提升普法质效。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