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4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4〕24号
成文日期:
2024-06-18
发布日期:
2024-06-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城桥镇湄洲新村东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城府〔2024〕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4〕89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湄洲新村东区美丽家园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37399.83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工程(平屋面修缮365.87平方米、坡屋面修缮1783.05平方米、平改坡4528.02平方米)、外立面工程(墙面涂料18561.65平方米、公共部位门窗288平方米等)、公共部位(平顶墙面修缮、地面修缮、楼梯修缮等)、设备设施(空调支架872个、防雷设施等)、小区附属设施(道路白改黑10893.96平方米、场地硬化 899.40平方米、小区绿化6106.18平方米等)、宣传设施、健身设施、晾衣架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358.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5.10万元,其他费用126.43万元,预备费26.63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