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4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4〕27号
成文日期:
2024-06-18
发布日期:
2024-06-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城桥镇城中社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城府〔2024〕2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4〕87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城中社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
2.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104618.22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工程(屋顶坡改坡15647.45平方米、平屋面修缮4699平方米)、外立面工程(外墙粉刷90094平方米、新增各类排水管道共 28348.5米)、公共部位(楼梯间粉刷42956平方米、窗户更换、 管线规整处置)、非机动车棚(新建张拉膜车棚729.5平方米、 非机动车车棚粉刷及屋面翻修)、单元门(除锈刷漆53扇、更换防盗门电子门禁10个等)、道路(沥青路面19053.60平方米、重做基层6041.18平方米等)、绿化(补充绿化323平方米等)、围墙(围墙粉刷3140平方米等)、休闲广场(健身场地铺装175.80平方米等)、小区入口拓宽和路灯维修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793.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93.49万元,其他费用325.44万元,预备费74.38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