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长兴镇凤凰二苑外墙粉刷工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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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40001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4〕30号

  • 成文日期:

    2024-06-20

  • 发布日期:

    2024-06-28

长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长兴镇凤凰二苑外墙粉刷工程可行性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崇长府〔2024〕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创建文明城区,建设美丽长兴,解决凤凰二苑小区外墙破损、排水沟堵塞等问题,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根据沪长开管投〔2024〕19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长兴镇凤凰二苑外墙粉刷工程。

二、建设单位: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凰二苑居住小区。

四、建设内容:对6栋单体原有外墙面重新粉刷装饰,更换原有铸铁水管,屋面排水沟重做,南立面增加雨水管道,增加空调外机冷凝水管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上述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8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41万元,预备费18万元。资金由乡镇自行安排。

六、项目实施单位:上海九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文后,请你镇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 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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