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40001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4〕26号
成文日期:
2024-06-18
发布日期:
2024-06-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城桥镇学宫小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城府〔2024〕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4〕91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学宫小区美丽家园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24900.42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工程(平瓦屋面修缮8515.38平方米、露台平屋面修缮150平方米等)、外立面工程(干粘石18527.40平方米、空鼓铲除基层2644平方米等)、单元门(电子防盗门44套、油漆110平方米等)、公共部位(公窗修缮415平方米、公共部位粉刷7020平方米等)、明沟修缮2091米、道路(道路拓宽200平方米、白改黑5411平方米等)、自行车棚(自行车库翻修447.91平方米、新做膜结构车棚52平方米等)、绿化修剪补种4466平方米、室外照明、小区出入口改造、垃圾房改造、迷你公园、健身场地、围墙修缮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904.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8.88万元,其他费用87.85万元,预备费17.73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