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4000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6-18
发布日期:
2024-06-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城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城桥镇新崇南路小区美丽家园改造工程的请示》(沪崇城府〔2024〕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4〕90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新崇南路小区美丽家园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22488.96平方米。主要包括屋面工程(屋顶坡改坡4582平方米、平屋面修缮390平方米等)、外立面工程(外墙面粉刷17593.30平方米、新增排水管共 4522.1米等)、公共部分(楼梯间内墙粉刷8332平方米等)、非机动车车棚(新建张拉膜车棚850平方米等)、单元防盗门除锈刷漆22扇、道路(铺黑色沥青路面4000平方米等)、绿化(补充小区绿化210平方米)、围墙(围墙粉刷40平方米、栏杆除锈刷漆20个)、休闲广场(健身场地铺装117平方米等)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3.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820.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3.92万元,其他费用80.16万元,预备费16.08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接文后,请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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