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3812024000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房管〔2024〕21号
成文日期:
2024-06-07
发布日期:
2024-06-1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东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呈报东平镇前哨部分老旧小区(轻纺新村、前哨五村)修缮项目的请示》(沪崇东府〔2024〕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为改善居住区的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沪崇发改〔2024〕49号批复,原则同意你镇实施东平镇前哨部分老旧小区(轻纺新村、前哨五村)修缮项目。
2.建设内容: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4189.89平方米(其中轻纺新村建筑面积10204.67平方米,前哨五村建筑面积3980.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粉刷12415.40平方米,天沟防水翻修1118.30平方米,坡屋面维修3132平方米,阳台翻修16个,污水井20座,钢窗更换315平方米,以及污水管、地面凿除修复等附属工程。
3.总投资估算为418.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9.61万元,其他费用46.61万元,预备费12.19万元。资金除市、区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
接文后,请你镇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要求,迅速办妥工程报建等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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