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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0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该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现提出以下合法性审核意见:
一、关于文件制定主体
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为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
二、关于文件实体内容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结合职能起草《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草案)》,该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未发现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要求。
三、关于文件制定程序
经审核,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