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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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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0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草案)》公众参与活动,全面、客观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听取采纳合理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见征询具体情况:
2023年8月25日,我局就《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草案)》向3位专家征询专业意见,收到相关意见2条。
2023年8月30日,我局会同改造涉及乡镇联合召开《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邀请居委居民代表共5名。会上,代表们就《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共提出意见5条。
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日,《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草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并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具体意见采纳反馈情况
(一)关于改造范围方面
主要意见:崇明区3.3万平方米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均为公房及售后公房,不存在私房,且意见征询主体均为改造房屋,因此建议将第六点工作步骤中的“项目报批”一节中“实施主体将旧住房更新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以方案公示、座谈会、评议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征询公房承租人、私房产权人等意见”中“私房产权人”更改为“售后公房产权人”。
采纳情况:已采纳。
(二)关于公平竞争方面
主要意见: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建议删除指定代建单位相关内容。
采纳情况:已采纳。
(三)关于改造方式方面
主要意见:各点位房屋情况各不相同,居民的最终意愿也不近不相同,建议结合房屋现有情况及居民主要意愿增加改造方式,以满足不同需求。
采纳情况:采纳。在充分考虑居民意愿的情况下,结合改造点位具体情况及本区财政实际,将贴扩建、加层、内部分隔、原址复建、结构性大修等方式纳入《草案》。
(四)意见征询方面
主要意见:书面意见征询方式过于单一,建议参考征收安置工作,增加多种信息公示渠道,与居民见面时应该公开改造工程相关信息,提升居民参与度。
采纳情况:采纳。社区治理的主要力量就是充分发挥居民“治、建、享”的主观能动性,《草案》中将增加方案公示、座谈会、评议会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切实遵循“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