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崇明区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SY694207910120260000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人社〔2026〕17号
成文日期:
2026-04-20
发布日期:
2026-05-1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劳动者素质提升和工匠精神弘扬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359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6〕63号)要求,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本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部署,紧扣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定位,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绿色节俭、以赛促建的办赛原则,健全完善区级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交流活动,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通过竞赛树立“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鲜明导向,营造全社会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良好氛围。
成立2026年上海市崇明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竞赛组委会”),由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崇明区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联合组成,统筹协调本区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工作。
区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竞赛总体方案落实、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仲裁、宣传总结等日常工作。
本次竞赛聚焦本区重点产业、民生服务、生态建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分四类设置竞赛项目:
1.正式比赛项目。开展已纳入本市职业技能竞赛题库资源目录范围内的竞赛活动,具体赛项、技术标准、报名条件由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文通知。
2.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由区总工会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生产实际、企业岗位需求组织实施,突出实用性、操作性。
3.展示型比赛项目。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职业、新业态设置,重点开展技能展示与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市级统筹项目。按照上海市竞赛组委会统一部署,承接或组织参加市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等项目。
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经备案通过的竞赛方案组织竞赛活动。各参赛单位通过选拔等方式遴选符合条件的选手参赛,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规定配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结果一次有效。
1.正式比赛项目。一般采用按参赛成绩配发证书方式组织竞赛,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可配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采用直接决赛制的竞赛排名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不低于30%、操作技能成绩不高于70%计算确定;采用初、决赛制的竞赛,决赛阶段由区竞赛组委会按照相应竞赛技术标准并结合行业企业实际自主组织命题并备案,竞赛排名成绩按初赛排名成绩不低于40%、决赛成绩成绩不高于60%比例计算确定。参加决赛的选手成绩名次需排在未参加决赛的选手名次前。
2.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由区总工会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组织规则与评分标准。
3.展示型项目。参照相关技术标准,结合企业实际要求,编制技术文件、竞赛方案,组织比赛命题。
对于实际参赛人数符合要求的正式比赛项目,成绩优秀且满足下列条件的选手,可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对应本职业(工种)的高级工(三级)正式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其中已具有技师(二级)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对应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四级)正式比赛项目,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本职业(工种)技能证书最高等级的两个级别。原则上在校学生最高晋升等级为高级工(三级)。晋升等级不超过本市本职业(工种)现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1.获证奖励。参加本区竞赛及经本区推荐参加其他各类比赛项目的选手,经评价合格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外):中级工(四级)500元/人、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技师(二级)及以上2000元/人。
2.竞赛名次奖励。各项目按成绩排名设奖励,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3000元、二等奖1名2000元、三等奖1名1000元、优胜奖3名,500元/人,所有获奖选手须从获证选手中产生。大赛组委会向获奖选手颁发奖状和奖金。采用初、决赛制的正式比赛项目,竞赛成绩排名按初赛成绩占40%、决赛成绩占60%计算确定,总分相同者以决赛成绩优先。
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积分排名,设团体金奖、银奖、铜奖各1名,颁发奖状与奖牌。
1.区级竞赛积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优胜奖(第四至第六名)依次计3分、2分、1分。
2.市级及以上竞赛积分。金牌20分、银牌14分、铜牌10分、优胜奖5分。
对竞赛组织工作突出、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职业技能竞赛是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的重要措施,也是展示劳动者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有效平台。
本次竞赛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办。承办单位按要求完成方案制定、赛事执行、技术保障、后勤服务、安全管理等工作。
各乡镇、重点企业集团应统一组建参赛队,积极组织选手报名参赛。各参赛队要提高站位,精心部署,统筹做好各级各类竞赛项目的参赛工作。
全区所有正式竞赛项目须于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各单位应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竞赛管理责任,组织单位应对报名选手的参赛条件进行初步审核,保证选手符合参赛条件,提高选手参赛率。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落实选手赛前培训、评价报名、交通食宿等各项参赛费用。鼓励各单位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鼓励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予以配套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成为本次竞赛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突出对选手个人、家庭和工作单位的全方位宣传,挖掘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崇明区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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