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50003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5〕16号
成文日期:
2025-04-15
发布日期:
2025-04-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龚如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高杰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熠剑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云峰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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