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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崇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对全区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工作。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崇明区共有事业单位336家。年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登记230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各类变更登记147件,设立登记20件,注销登记3件,证书换领16件,《机关统一信用代码》各类变更登记27件,初领登记3件,证书换领14件。
(二)事业单位年报公示工作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组织全区396家事业单位开展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工作。一方面,对系统提交上报的年报内容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等内容填写不符合相关格式要求的单位及时退回,并注重突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有数据、可量化”导向。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重点围绕资产损益等填报情况,核实线上线下内容一致性,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年报工作中坚持“少跑腿、快办事”原则,对于年报纸质材料报送或领取不便的,提供信箱接收及邮寄服务。实行“容缺办理”工作机制,对于住所证明、法人任职文件等应提交材料有遗漏或相关要素不全的,先行网上审核公示,采取承诺补送方式补齐纸质材料,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办事体验感。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重点专项检查等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日常监管工作。
四、改革创新情况
着眼于工作流程优化,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更新办事指南,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效率,做到登记业务流程一次告知、线上审核按时保质、登记事项实行容缺办理。通过优化流程、简化证明、减少办事次数,持续提升事业单位满意度。
五、监督制约情况
通过“一网通办”改革,完善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中登记事项各要素维护。详细填报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及投诉地址电话、网办程度及问题解答部分。通过流程图更清晰地展示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强化登记事项办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突出法人证书法律地位,变更申请更加及时准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人证书事项变更不及时。部分事业单位存在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或证书即将到有效期时未能及时提出变更、换领申请等情况。
二是年度报告填写不够规范。在填写《202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过程中,部分事业单位出现年报数据的计量单位与实际不一致情况。
(二)改进措施
加强宣传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强化事业单位管理公益属性,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职能力,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推进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崇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