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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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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2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崇明区局坚持“推动服务模式转型,展现高效能监管成效”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政府、上海烟草集团工作部署,统筹推进行政许可和批后监管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切实按照《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行业规范性文件对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及卷烟经营活动开展检查监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目前区局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即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共涉及7个情形。上述事项已接入上海“一网通办”平台,线下办理窗口为区局自设窗口,并未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2024年,区局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事项共受理各类申请964起,批准834起,不予批准件130起,网上办理件897起、窗口办理件67起。
按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区局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对能够当天办结的业务及时办结,全年当场即办件884起。同时对集团连锁企业名录内的申请人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为办事人员提供便利。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在批后监管领域,区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聚焦“全时段全覆盖”市场监管模式“1+‘7+N’+F”工作制,以统一导调、假日常态化监管为抓手,精准覆盖、有的放矢的解决常规监管的时间盲区和区域固化问题,努力全面推进责任区监管,实现监管无空档、执法无盲区。全年市场检查覆盖率100%,2024年共处理举报投诉11起、涉烟违法违规行政案件共立案93起,同比增加29.17%、查获违法卷烟9688.6条、罚没款248057.84元。
同时区局积极开展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强化“发证后”管理。一方面通过专销结合对卷烟持证户烟草专卖零售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许可证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及时提醒持证户进行变更或依职权采取注销等处理;另一方面通过综合运用责令变更、责令整顿、取消经营资格、收回许可证等多种措施,动态监督零售许可证规范使用情况,净化辖区卷烟市场。2024年,共责令5户持证户进行整顿,取消持证人烟草专卖经营资格4户,注销23户,收回9户。
四、改革创新情况
区局努力践行“便民亲民”政务服务理念,主动靠前服务,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便捷度和满意度。为解决偏远地区持证户办理许可业务不便等问题,区局在横沙岛开展“驻点帮办”活动,为客户现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等各类业务,并提供现场答疑和指导,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在家门口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针对12313投诉咨询常见问题,梳理拟定了答复规范用语,统一对外政策解释口径,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执法用语规范化,防止因不规范用语、错误解释等引发群众误解,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造成负面影响。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4年,区局针对零售许可证审批工作中存在的许可有效期限裁量标准不统一问题开展监督纠正。区局依照烟草专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明确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自由裁量标准,并组织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人员业务技能水平,杜绝行政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纵观区局全年行政许可及批后监管工作,以下两个方面需要改进提升。
(一)持续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改进措施:坚持服务为民理念,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文明服务素质;二是优化办事指南的准确度,提升办事指南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办事指南和实际业务操作的一致性,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指导。
(二)政策法规宣传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以教代罚。一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烟草专卖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二是主动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帮助群众了解政策法规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
上海市崇明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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