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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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崇明区档案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3-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版)》的内容,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项:延期移交档案审批。法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全年办理行政许可1件,为延期移交档案审批事项(收到申请1件,受理1件,批准1件),均按照办理时限办结,办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监管职责。2024年,对已经办理的1件行政许可事项开展批后监管,实地了解后续档案处置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根据市档案局、区审改办要求,依托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等系统平台,第一时间更新反馈信息,明确填报责任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及时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二是优化许可操作实施。在严格落实条线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区部署及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平,最大限度为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便利。
上海市崇明区档案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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