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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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及《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慎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3项,分别为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和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9件,其中出版物经营许可新办4件、续办13件、变更法人2件、网上发行备案1件、注销1件;印刷经营许可变更单位名称1件、变更经营范围1件;营业性电影放映许可新办2件、延续4件。受理过程中,我办确保所有申请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人需提交完整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了受理决定,做到按时办理。同时,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也依法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确保行政许可受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严谨、高效的受理工作,有效保障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序进行,为我区新闻出版和电影产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
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作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由区文旅执法负责对本区印刷出版物和影院的日常检查及执法工作。结合日常工作,持续开展“暑期游戏类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执法工作,有效营造良好文化市场环境。2024年,出动执法检查149次,检查印刷企业125家次,图书报刊经营单位134家次,电影放映单位45家次,互联网出版单位45家次。
(二)开展专项检查
我办高度重视行政许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定期对全区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电影放映场所等进行实地巡查,核验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性及经营活动的合规性,确保各项行政许可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本年度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检查涉及企业15家次。分别为9月5日,配合区文化执法开展崇明区影院双随机抽查,9月24日,联合区公安、区文旅执法、区市场监管开展出版和印刷行业联合抽查,12月23日,联同区应急局、区文旅执法开展崇明影院岁末年初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对出版物的内容质量、版权信息以及电影放映场所的安全设施、放映资质等进行严格把关,后续依托崇明区“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动态管理和高效运行。
四、改革创新情况
无
五、监督纠正情况
积极发挥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一是扎实开展内部监督,由市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部门对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24年度市级对区级的考核工作中,并未发现我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创新外部监督方式。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收集企业和群众对审批服务的评价,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2024年度,我办“好差评”工作未收到“差评”评价。通过12345市民热线接受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本年度,我办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策掌握运用不熟练。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政策环境相对不稳定,影响了新兴产业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二是部分行政许可标准不够明确,使得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感到困惑,增加了行政成本;三是行政许可后的监管力度不足,部分获得许可的企业存在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行政许可的效率和质量,也对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一定的障碍。因此,亟需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提升行政许可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措施
我办将秉持创新、高效、透明的原则,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政策执行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为我区出版物、印刷和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大对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公正、公平与高效;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在线办理与智能审批,方便申请人,缩短审批周期。通过上述改进措施,不断推动行政许可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为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市崇明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