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本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2-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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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103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4〕56号

  • 成文日期:

    2024-12-09

  • 发布日期:

    2024-12-20

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0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书面审议了关于本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9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以及问题清单。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方面

(一)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以“五型经济”为引领,紧密围绕崇明“2+3+N”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谋划功能定位,持续完善《崇明区国资国企效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加强战略规划管理。指导推进区管企业制定企业战略规划,分析研判企业内外部发展环境,研究企业发展总体思路、业务模式、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目前已完成9家区管企业战略规划初审,正开展主责主业申报管理。积极推进百联崇明商业公司增资。引入百联集团作为百联崇明商业公司的新股东,共同对百联崇明商业公司增资5亿元,为推动百联崇明商业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路径。三是围绕区域农业产业优势,引进中荷农业创新园、盒马鲜生、老杜农场、申烨奶牛等高科技农业项目,为崇明打造匹配超大城市目标定位的绿色生态农业发展高地提供了优质平台和载体。四是积极开展“五个一”工程行动。共建一个乡镇党委,对标一家市属优质同类企业,突出一个主业功能,推动一项改革试点,对接一家院校或研究机构,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实现合作共赢,切实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制度

一是优化国资监管体制。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权责事项,调整完善《崇明区国资委履职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共17类53项。紧盯国资国企改革最新动向,结合崇明实际,研究制定《崇明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包括7个维度、21项工作目标和47项任务,为崇明国资国企改革指明方向。二是持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对外投资、资产租赁、委托监管等重点领域制度,印发《崇明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崇明区区管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租赁管理的实施细则》《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在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同时,全链条分层分级监管,重点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强化国资监管能力。持续优化“一企一策”考核,引导企业做强做优主业。开展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并加强日常监管。持续落实区管企业联系人制度。

(三)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开发建设国资数据采集平台,有效进行数据收集、查询分析、智能展现及风险预警,动态监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努力实现及时发现企业财务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目标。目前,已对接上海农商银行洽谈合作事宜,同时信息化监管平台相关申报材料已报送至区数据局,努力构建“制度+科技”的监管格局,为国资监管提供更高效的平台。

二、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压实工作责任。一方面,组织召开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分析本区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引导各部门各乡镇树牢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不断强化各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和尽责意识。另一方面,以提升年底年报编制工作质量为抓手,重点围绕政策法规、系统操作、专业知识等内容,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全区资产管理队伍综合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业务咨询等覆盖1300余人次。二是注重制度约束,规范内控管理。修订完善《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上海市崇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分门别类、有效管理、合理利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厘清资产管理的责任划分,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管理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的工作职责,不断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三是系统排查梳理,夯实管理基础。按照“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工作要求,今年6月至10月,全面组织开展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点摸排工作,发现“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审批、资产处置未按规定执行、资产盘盈未及时入账、资产盘活未及时纳入公物仓管理、待查询资产未分配确认核销”等5项问题,已推动整改4项。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优化,从账面信息管理和实物处置管理两个方向同步发力,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二)挖掘资产价值,强化资产管理效能

一是控好“增量”,优化资产配置管理。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产的新增、调拨等进行监管,按照“先调剂实物资产、后安排预算资金”的原则,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于各单位新增的资产需求,优先通过存量资产功能挖潜、公物仓资产调剂使用等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调剂使用的,再安排预算资金购置新增资产,确保预算的合理性,科学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二是管好“存量”,增强资产使用实效。深化数据信息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升资产全链条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方面,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强化资产数据审核比对,督促信息系统数据及时同步,实现资产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健全信息发布渠道,推进资产盘活与共享共用,督促闲置资产及时纳入公物仓,不断推进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增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实效。三是用好“减量”,提升资产处置效益。创新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允许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相关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三方询价程序竞争择优等方式进行资产处置。截至目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项目12项,涉及单位12家,处置资产2714件,账面原值3732万元,实现报废资产盘活收入近25万元。其中,进行资产评估的项目6项,账面原值2668万元,评估金额12.5万元,成交金额19.72万元,平均溢价率57%;无底价起拍6项,资产原值1064万元,成交金额5.28万元。

(三)强化管控约束,提升资产监督质效

一是做好流程管控,筑牢资产安全防线。重点在会计核算与审批流程上做好管控。一方面,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中不真实、不准确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对机构改革等涉及重大资产调拨、划转等情形,组织开展清查,确保资产及时有序调整到位。另一方面,按照资产配置标准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存量与使用情况,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出租出借等事项。二是深化监督检查,落实问题清单整改。一方面,做实动态管理,运用线上全面检查和线下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现资产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另一方面,做好常态监督,建立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积极防范资产管理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推进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督促全区各单位及时整改。三是推进多元协同,汇聚各方监管合力。加强与区人大、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汇聚多方力量,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指导力度与科学监管强度。针对审计发现的历史撤点学校资产管理存在的重复确权、闲置、灭失、占用等现象,对247所撤点学校现状开展排摸梳理。经梳理,撤点学校目前主要用于公益事业58所、出租出借49所、房屋建筑物已灭失41所、闲置41所、出售36所、占用10所、已拆迁6所、减量化3所、置换3所。针对撤点学校现状,分类提出处置措施,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坚持信息赋能,提高资产管理质效

一是坚持“平台+通道”,构建多方参与的资产信息互通渠道。积极探索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路径,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工作,指导全区各单位完成系统在途业务办结、资产数据迁移等工作,推进资产管理子系统推广运用;引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废开展公开交易试点有效推进资源要素流转和配置。依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国企资产管理系统,探索互联通道,构建行政事业单位与国企的资产信息互通渠道,推动全区各领域各行业资产的高效流转和充分利用。二是坚持“线上+线下”,强化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公物仓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公物仓线上资产信息发布、资产管理、调剂保障等智能化管理水平。切实推进闲置资产“应入尽入”、在仓资产“可用尽用”,强化公物仓资产“线上可查、线下可调”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提升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统筹推进公物仓线下实践探索,截至今年10月底,公物仓入仓资产693件,资产原值1374.38万元;出仓资产305件,资产原值955.01万元,其中出借资产原值750.39万元,无偿划拨资产原值204.62万元。

三、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进一步推进造林抚育工作,严守本区自然资源资产安全

一是有序推进国土绿化。聚焦环岛森林片区、生态贯通林带和森林调优节点,稳步提高森林面积,持续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二是着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充分总结林地抚育经验的基础上,以改善林相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木蓄积量为目标,每年按1-1.2万亩的规模推进公益林抚育。不断加强中幼龄林的林分抚育,持续增强森林活力,提升森林固碳能力。

(二)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一是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压实各级林长制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有序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林业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压实林长责任,推动林长制向精细化、信息化、高效化转变,运用“沪林通”持续加强各乡镇、相关市属企业巡查督察力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问题和隐患,强化动态管理,全方位提升各级林长管护能力。落实管护机制,通过《崇明区林长制约谈办法(试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林长+检察长”等文件办法,明确各级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管理职能与检察监督职能的合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强化案件查处,紧盯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涉林案件执法行动,以“有案必查,有案必立”的原则,对占林毁林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二是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提质增效,持续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压实责任,稳步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加强河长巡河工作,确保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闭环”。持续深化“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工作,通过“红黄蓝”三色督办单、河湖管理突出问题专项通报等形式对各类河湖管养问题进行从严督办,及时跟进,确保闭环。严格落实河长个人考核工作,按照“一级管一级”的要求,制定考核细则,以考核为指挥棒,督促河长履职尽责。聚焦关键,有效落实重点工作。树立“以水质论英雄”的工作导向,严格落实水质问题“发现、预警、督办、销项”等四项机制;制定《崇明区2024年福寿螺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区镇村级河湖、小微水体、廊道区域、农业区域、公益林、区管公路和桥梁排水沟等重点区域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加大宣传,构建全民护水生态。依托“万千百”爱水护水宣传阵地,整合现有民间河长、文明实践志愿队伍等各方志愿资源,建立和完善“1+18+N”(1支区级支队+18支乡镇分队+N支其他志愿队伍)三级崇明区护河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开展爱河护河系列宣传。

(三)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崇明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是河道整治稳步实施。持续开展系列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护岸应急工程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截至2023年底,我区骨干河道整治率达到41.6%,水系布局、河网水动力、防汛除涝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控源截污纵深推进。污水处理能力处理格局不断提升完善。堡镇、新河、明珠湖、新海等4座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已通水。堡镇初雨调蓄池基本完工。继续推进新河老镇区防汛排涝一期工程及建设、港西、向化、中兴等4座污水处理站归并工程,积极推进城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三是海洋管理有序开展。通过车辆巡查、无人机巡查、船只登岛巡查方式,开展海域、海岛的日常巡查管理,确保海域、海岛生态系统保护。成功创建瀛东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崇明岛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和美海岛”。各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四)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支撑崇明高质量发展

一是因地制宜,推动城镇空间集约发展。积极应对产业发展新需求,提供规划和用地保障。优化细化区域的功能定位,统筹人口、建设用地等核心指标,引导各类资源集聚,推动建设空间布局更科学合理。二是创新驱动,推动城镇空间更新升级。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级,不断提高城镇吸引力;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功能性项目落地;强化功能创新,积极支持产业升级。三是多措并举,推动乡村空间优化利用。探索适合崇明乡村地区存量用地更新模式,提高乡村土地市场活力;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把好村庄设计质量,优化村庄布局和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高乡村生活品质。四是守住底线,推动生态空间品质提升。精细化管理生态空间,严守三区三线,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底线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加强部门协同,统筹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五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化耕地空间。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持续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空间;持续加强耕地后备空间管理,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加强违法用地综合治理,提高耕地保护意识。

特此报告。

 

附件:审议意见问题清单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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