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9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4〕21号
成文日期:
2024-11-21
发布日期:
2024-12-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长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潘石乡村单元(专项)调整暨潘石村村庄设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潘石乡村单元(专项)调整暨潘石村村庄设计》内容,请你镇依据村庄设计内容,结合近远期建设目标,联合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做好村庄设计成果向市级部门备案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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