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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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120240008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4〕45号

  • 成文日期:

    2024-10-30

  • 发布日期:

    2024-11-04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工作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形成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压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成效

办好代表建议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区政府结合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会议上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办理工作会议上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使承办单位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办好办实人大代表建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更高标准办理好代表建议,把代表建议中的好思路、金点子转化为推动崇明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二是强化工作实效。在《崇明区提升政府效能行动方案》中明确“进一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作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部分,不断推动政府系统作风改进、效能提高、服务优化。充分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强化综合分析,找准代表意见最集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方案、推动改进工作,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达到“办好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三是凝聚提办双方共识。进一步丰富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方式,一方面更好听取代表的真知灼见,促进政府工作的提升,另一方面帮助代表更加全面了解政府工作情况,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对于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解决落实的代表建议,诚恳主动和代表做好沟通解释,争取得到代表的理解,并努力创造条件,缓解目前存在的困难,一旦条件成熟就着手推进落实。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合力

完善办理机制是不断提升办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区政府结合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机制,增强办理合力,切实提升办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办理办法。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坚持办理工作“五步走”流程,提前制定办理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节点进度,科学调配工作力量,确保办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积极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加强承办员队伍培训,针对办理结果的分类标准等进行再讲解、再强调,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确定办理结果。制作《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要点》,明确办前、办中、办会9个步骤、11个工作要点,在会办到期、主办到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前进行预警提示和督促催办,确保办理工作符合要求规定。二是提升分办效能。区政府办公室对近年来代表建议分办过程中容易发生主体不清、边界模糊的情况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明确归口办理、“就近”办理的分办原则,由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职能靠近的部门作为主办单位,相关部门、乡镇作为会办单位。对于少数分办困难的,事先与代表深入沟通,充分掌握建议意图,明确分办方向。对于个别职责不清、争议较大、分歧突出的,由区政府办公室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会商研究,报区政府领导同意后,指定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主办。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指定办理件的督促检查,通过召开专题协调会、督办会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办理落实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协调配合。要求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之间保持密切协作,增进配合联动,不断推动办理过程中的问题解决,切实做到代表建议办一件、合力增一分,真正让代表的“好建议”变“真实效”。要求主办单位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的责任,对于区领导亲自办理件,或共同办理单位超过4家的代表建议,以实地调研、现场办公、座谈讨论、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共同办理,会办单位应当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办理方案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跟踪督查,提升办理实效

开展跟踪督查工作是推动办理成果转化落实的有效手段。区政府结合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将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代表建议办理的全过程,督促承办部门兑现办理承诺,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一是加强督办工作力度。区政府办公室积极做好综合统筹工作,采取通知提醒与个别督促相结合、会议督办与跟踪督办相结合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了解和检查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协调解决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高效推进办理工作。对区政府领导亲自办理件,试点要求主办单位在办结后将代表建议中所提的意见建议与办理落实事项以清单形式梳理,进一步提高办理落实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二是落实好跟踪督办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推动办理进度与承诺事项“双跟踪”,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复文中的承诺事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推动。对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的代表建议核实其落实情况,对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进行梳理与跟踪对办理结果为“留作参考”的代表建议复查其是否有新的解决途径。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和代表沟通联系,通报最新情况。三是做好公开和宣传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要求各主办单位作为公开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公开职责,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代表建议办理复文依法依规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等渠道进行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透明度,更好强化跟踪督办成效。同时,加大办理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办理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讲好办理故事,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附件:审议意见问题整改清单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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