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主题分类: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10-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一、什么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按照市级相关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崇明区正在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是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涵盖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方面,反映了一个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也彰显着一个地区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的努力与实践。
二、文件编制的背景和过程?
《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上海市崇明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域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指导性文件,是创建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2023年第四季度,崇明区正式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商请各单位提供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相关材料以及调研走访、座谈。2024年3月形成《规划》初稿,经过共五轮区级部门和两轮市局各处室、分管领导的意见征询,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经市局专家论证会论证通过后,形成《规划》。经过多方不断努力,规划经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审议通过后,于10月9日正式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总体框架?
本规划覆盖崇明区全域,总面积达2609.4平方公里。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4—2027年,中远期为2028—2035年。
规划明确了四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推动生态能级高标准跃升,打造绿色生态“桥头堡”;二是建设长江绿色发展标杆,打造绿色生产“先行区”;三是打响生态海岛文化品牌,打造绿色生活“示范地”;四是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打造环境治理“新格局”。并逐一细分提出了49项建设指标,确保崇明区能够在规划期限内达到《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体系》(表一)的各项指标要求。
同时,为了实现上述重点任务,崇明区规划了42项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约60.52亿元,涉及23个责任部门(详见附表:《上海市崇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后续,崇明区将依托区生态文明建设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区生态创建办公室作用,统筹各相关单位推进规划实施,明确各部门分工,将指标目标、工程任务逐一落实。
四、如果想要进一步了解规划的细节,应当咨询哪个部门?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区生态环境局69691828咨询。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