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5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人〔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8-01
发布日期:
2024-08-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决定:
姚耸立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民政局副局长;
万明辉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彬斌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马静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倩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新峰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副局长;
沈东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柳焱同志任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斌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崇明区重大项目与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季晓云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云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宇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曹利家同志的上海市崇明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