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崇明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5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4〕18号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日期:
2024-08-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区国资委制订的《崇明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4年7月8日
崇明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服务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二届区委历次全会精神,以提高区管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总体目标,到2025年,重点实现: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坚持效果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着眼国资国企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更大贡献;进一步提高区管企业核心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统一,推动企业在主责主业上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着力在联动资本资源、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发展动力等方面做出更大实绩;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坚持高质监管和高效运行相统一,推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向精准化转变,着重在防范风险、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等方面取得更大效能。
二、加强多元合作,形成创新带动能力
(一)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区管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大科研投入,力争在种业科技、绿能智造等方面实现突破。鼓励区管企业自主创新,招引高质实体企业,创造新质生产力,激励企业招引培育产业链链长企业,引入专精特新企业。
(二)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引入上海交大、上海农科院等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支持区管企业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推动项目落地,积极建设实验室、研究院等创新平台,提升崇明核心产业技术研发能级。支持有条件的区管企业利用闲置楼宇、厂房、设备,建立高质量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团队入驻。
(三)围绕新领域加强多元合作争取突破。加强与临港集团、张江集团等市、区国有企业合作,通过园中园、股权合作等方式,主动承接高端创新要素。积极招引海装突破性技术项目、研发机构落地长兴,全面增强海洋产业技术创新策源功能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招引和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三、提升国资实力,打造产业培育能力
(四)招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现有重点船海央企产业优势,积极引进和优化发展海洋装备产业集群,聚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海装领域上下游企业,持续做好固链、补链、延链、强链工作,加快海洋装备产业生态集聚,全力提升产业链价值,重点引进和培育链主企业、引领带动明显企业、核心骨干企业、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积极寻求绿色能源发展机会,统筹新能源产业布局,大力推进光伏、风电项目,鼓励园区探索低碳转型。积极集聚数字经济产业,推动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项目建设。谋划生态碳汇建设,打造节能降碳高地。
(五)发挥国有企业在崇明特色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现代新农业发展,重点推进长三角农业硅谷建设,积极招引农业研发、生产加工头部企业。做大农业板块产业主体,打造兴农、惠农、助农产业链,做强农民专业经营主体、做优农业科创体系,完善农业金融支撑机制,创建崇明农业品牌附加值。服务崇明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建设,擦亮崇明水仙、大米、清水蟹、黑毛猪、白山羊等农产品品牌。加快实施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区域粮食收购、储备及供应安全和社会稳定,筑牢粮食安全制度防线。推动生态休闲旅游创新发展,提升西沙明珠湖景区、东平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美誉度,巩固5A级景区创建成果,探索乡村体验旅游、水上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将崇明发展成为世界级休闲旅游度假岛。
(六)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加快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崇明工业园区、富盛经济开发区、崇明现代农业园区、智慧岛数据产业园等园区的高质量发展,加强园区配套,加大产业服务支持力度,聚焦海洋装备产业、现代绿色农业、体育产业、文旅康养、数字经济、生物医药、金融以及适合生态发展、绿色低碳的新兴产业和创新业态等,做好项目储备,做细前期研究,做实项目落地。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2+3+N”产业体系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功能定位,提升安全支撑能力
(七)强化地方重大项目保障。做好沪渝蓉高铁片区前期准备工作,高标准做细高铁小镇的城市设计、控详规划以及其他各类专业规划,推进重点区域内的土地征收、房屋动迁等工作。全力抓好高铁站点、轨交站点和沿线高质量建设,完成陈家镇枢纽站、裕安轨交站等片区控规编制报批,积极推动地铁小镇和相应配套的开发建设。持续推进保障房、动迁安置房建设,精细化管理,狠抓质量,打造百姓“放心工程”。
(八)提升城乡运营服务保障。全力提升陆路公交和水路客运服务能力,优化水陆线网,扩大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智慧交通发展,保障崇明市民的出行需求。积极推进隐患管道改造、水库扩容、原水复线等工程,全面提升供水管网安全,积极推动雨污分流工作。引导国企、社会力量服务乡村振兴和城市更新,赋能农村集体经济资源开发、市场开拓、品牌运营,助力城乡发展。
(九)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资金、资源、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对投资、运行等风险的研判,强化内部控制,增强债务风险的预警和应对能力。筑牢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合规运行监督为导向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防线。在抓好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压实责任,全力落实好重点领域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整治,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优化国资布局,提升资源整合能力
(十)强化区管企业战略规划。引导区管企业围绕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总体要求,制定和修订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突出“一企一园、一企一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对企业主业管理情况予以监督评价。围绕总体战略导向,梳理各下属子企业功能定位和开展整合重组。2024年完成区管企业主业优化核定。
(十一)深化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运作。围绕落实崇明区重大战略,梳理各类资产资源,盘活存量资产和沉淀资源。逐步推动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海洋装备产业、高品质旅游业、特色体育产业、健康服务业、体验式消费和商业等领域整合重组。加大国资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力度,引导区管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专主业,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到2025年,区管国有企业普遍形成定位更清晰、主业更突出、核心竞争力更强的业务分布。
(十二)加强监管风险和亏损企业的治理。推动“三压”工作。原则上企业层级不超过3级,压缩4级企业。以高效能、降成本为原则,压减同质同类业务公司。以防风险严管控为原则,压灭企业运行中风险隐患,关停并转没有存在必要的风险公司。2024年底,完成企业层级压缩和企业内部同行业压减工作。加大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深化亏损治理,到2025年区管企业亏损面、亏损额明显下降。
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治理能力
(十三)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制度,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强化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进一步推动区管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优化董事会决策机制和效能。
(十四)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或经政府按规定授权外,其他行业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剥离专门针对国有企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事项。基本实现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探索工资总额管理和优化正向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区管企业活力动力。
(十五)拓展国资国企现代管理理念。启动对标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每户区管企业选择一家对标企业,优先选择上海优秀区属国有企业,补齐短板、拓展长板,关注同类型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经验,围绕战略、组织、运营、财务、风险等重点任务,充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
七、完善国资监管,加强穿透管理能力
(十六)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快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抓好区国资委履职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服务事项清单等“三清单”的落实。开展已出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建立系统完备、科学务实、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方案研究。
(十七)优化国资监管的方式手段。深化分类监管,细化企业分类,探索推动“一企一策、一业一策”的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内部审计机制,推进财务总监委派监督机制,加大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在线监管,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财务运行、资产管理、法人治理信息化系统,有力增强监管效率,构建“制度+科技”国资监管模式。
(十八)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统筹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手段运用,构建内外贯通、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一盘棋”监督格局。加强财务运行监督,规范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好出资人权益。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出资人审计与企业内部审计的成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八、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能力
(十九)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健全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以“火炬行动”为引领,推动“三个创建”活动取得更好效果。指导国企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细化实化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抓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认真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实施党建共建赋能行动,推动国企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以高质量国企党建赋能国有企业高水平改革发展。
(二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鼓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勇于担当、改革创新,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领导人员队伍培训,统筹好企业领导班子、董事、党组织书记以及青年干部人才的培训。设立企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选聘有潜质青年人才、开展交流轮岗锻炼。建立中层干部、优秀青年人才库,储备一批优秀青年后备干部人选。建立良好的国有企业人才发展、培养和晋升管理长效机制。
(二十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管理,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在思想认识、政策导向、责任目标、方法举措上突出协同,着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统筹用好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好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抓好警示教育,研究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持严的基调,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九、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筹解决本方案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区国资委牵头负责全区国企改革推进、督查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管企业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突出效果导向、目标导向,认真制定完善本企业规划方案,攻坚克难、务求实效。重大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同时加强国资国企改革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崇明生态岛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推广国企改革发展典型,营造国有企业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十三)完善配套政策。争取市政府政策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研究解决本方案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共性政策难题,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涉及的资产定价、土地处置、人员安置、干部管理、收入分配等政策。建立完善国有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分析评价制度。
(二十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督促督办机制。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建立改革述职问询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对方案的落实情况、改革是否符合已出台的政策规定,综合运用好纪检监察、审计、巡视巡察等监督成果,加强督察评估,并将其作为对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