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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崇明区数据局”等2枚印章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日期:
2024-04-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崇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崇委〔2024〕3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启用“上海市崇明区数据局”“上海市崇明区信访办公室”印章2枚。原同类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印模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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