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崇明区数据局”等2枚印章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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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2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4〕8号

  • 成文日期:

    2024-04-02

  • 发布日期:

    2024-04-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在崇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崇明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崇委〔2024〕3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启用“上海市崇明区数据局”“上海市崇明区信访办公室”印章2枚。原同类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印模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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