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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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2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4〕4号

  • 成文日期:

    2024-03-25

  • 发布日期:

    2024-04-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我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任务、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附件: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一、优秀单位(22个)

乡镇:竖新镇、长兴镇、港西镇、城桥镇、庙镇、陈家镇、堡镇、三星镇、建设镇、港沿镇、中兴镇、新河镇;

委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


二、良好单位(11个)

乡镇:绿华镇、向化镇、横沙乡、新村乡、东平镇、新海镇;

委局:区交通委、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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