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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日期:
2024-04-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我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任务、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附件: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
一、优秀单位(22个)
乡镇:竖新镇、长兴镇、港西镇、城桥镇、庙镇、陈家镇、堡镇、三星镇、建设镇、港沿镇、中兴镇、新河镇;
委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
二、良好单位(11个)
乡镇:绿华镇、向化镇、横沙乡、新村乡、东平镇、新海镇;
委局:区交通委、区统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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