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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40002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办发〔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3-28
发布日期:
2024-03-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新增事项或对已列入《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附件:2024年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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