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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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主体: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崇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对全区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完善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中登记事项各要素维护,详细填报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及投诉地址电话、网办程度及问题解答部分。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登记事项办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对相关流程图和依申请办理的材料进行系统梳理,为下一步事业单位登记许可正式实施推进做好准备。
崇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