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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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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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规定,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到期件1件。主动公开区政府文件72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23件。集中发布区政府承办的2023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8件,公开区政府2023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发布《2023年崇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目录中决策事项的征集意见公告、起草说明、决策结果、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开。就“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等4项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对“崇明区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4项决策开展决策草案解读。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工作,年中对照区政府重点工作实际,新增4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二)依申请公开。区政府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5件,上年结转申请1件,答复4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所有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在43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12件。信息公开申请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征收公告、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针对今年申请人委托律师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显著增加的情况,区政府加强和律师、申请人的沟通,准确掌握申请人诉求,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本年度共发生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成公文全量备案。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备案文件共153件,其中主动公开95件。完善公文推送机制。优化公文备案和网站公开数据自动推送接口,本区文件推送到市公文库时从门户网站自动获取公文PDF格式生成预览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门户网站内容发布。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分类归集规范性文件的草案征集公告、草案解读、正式文本、政策解读等信息。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和正式文本的标题页面增加状态标签,根据草案征集期限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进行状态标注。推进规范性文件“阅办联动”,梳理出和规范性文件关联的“一网通办”办事事项13件,实现文件公开页面和办事页面一键跳转。政务新媒体传播力持续加强。全年“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5300余条,总阅览量达1866万次。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37.9万,微博粉丝19.5万。

(五)监督保障。围绕政府信息网站发布、依申请办理及政策解读等热点难点,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多场专题培训,累计参加培训人员400多人次。强化检查督查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分析,每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定公文发布专项评分指标,对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月度通报。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区对乡镇和区级部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1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1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2

1

0

0

0

0

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区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未实现全流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仍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主要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全流程公开实行决策草案解读全覆盖,对决策背景、决策目标进行解读,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参考扩大利益相关方列席范围,和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讨论。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研判强化部门间沟通联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背景调查。在依法答复申请人的前提下主动跨前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申请人合理合法行使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落实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推进政策集成式发布。对照全市政策性文件清单,全面梳理本区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及其解读材料,按照三级标签对政策文件进行准确分类,依据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量推送市级平台,全年推送政策63条。

二是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梳理现行有效的区政府政策文件,对其中关联“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文件添加办事功能,在文件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点击后直接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另外,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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