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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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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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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崇明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二次全会、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全区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崇明绿色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举办2023年上海司法前沿论坛第七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司法研讨会。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等制度,充分发挥生态补偿资金效益。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对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陆域范围、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水域范围开展联合检查。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制定《崇明区林长制约谈办法(试行)》。持续深化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与海门区签订跨界河道协同治理合作协议,成立跨界联合河长制。发挥城桥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围绕《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等提出意见建议。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条件成熟的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实施“免申即享”,新增拓展“星级民宿扶持奖励申报”等5项服务、持续优化“崇明区医疗救助办理”等12个事项。聚焦企业、群众高频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时落地市级“双100”事项,完成“开具气象证明”等14项区级特色事项探索。严格做好本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和执行,修订编制《崇明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涵盖行政许可事项281项。落实全市统一部署,制定落实《崇明区“随申码”深化拓展工作方案》,率先在随申办崇明旗舰店推出房屋违建整改线上“注记”“解注”协同管理模式,落实“码上管理”“码上文化”“码上耕保”等全市试点场景应用。持续抓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保持差评整改高压态势,落实满意度回访,确保整改到位,全年共收到实名差评评价42件,整改满意度100%。加速城市数字化转型,推进全区信息系统“应接尽接”,公共数据“应归尽归”,动态更新区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累计编制数据目录3718个,实时数据接口219个,累计归集数据54亿条。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在23个领域开展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以法治服务“小切口”不断优化营商“大环境”》案例入选上海市2023年度各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区退役军人局、区档案局等完成权责事项调整,调整更新本区区级权责事项目录,进一步明晰相关部门职能定位。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聚焦大气、水、土壤、林木、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推进扬尘污染治理、“油烟扰民”治理、垃圾分类等专项执法,开展食监利剑交叉执法、建筑垃圾跨省跨市执法整治交流、涉水跨区域执法协作等工作。加强包容审慎监管,轻微违法免罚案件462件,涉及金额244.3万元。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部署行政执法领域重点工作,制定崇明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等。
(四)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并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44件,受理公开申请274件,答复255件。进一步完善本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管理规范。设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本年度2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履行完公众参与等法定程序。围绕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评估清理工作,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评估活动共计155次,形成清理评估报告60份。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份。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办理市建议提案26件、区人大代表建议93件、区政协提案141件。完成全区18个乡镇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全覆盖工作,基层咨询受理点接受群众咨询63起、行政复议案前化解11起,有效打通行政复议最后一公里。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4件,案前化解48件,受理223件,受理量同比增加172%。审结的215件案件中:责令履职1件,纠错率为0.47%;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自愿撤回76件,调解成功率35.3%;43件提起诉讼,起诉率20%。区政府未发生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被纠错情况。李某不服堡镇政府破坏承重墙行政处罚案入选上海市第二届行政复议十大案例。区政府参加行政应诉案件共49件,开庭审理36次,目前审结32件,无败诉案件。相关法院共开庭审理涉本区行政机关案件5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8件,出庭率100%。
(五)拓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制定实施《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合作方案》。加强检调对接机制建设,设立崇明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和调解成功检察院委托轻伤害案件5件,参与听证25次。设立崇明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以来已受理和调解成功189件知识产权案件。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受理和调解成功案件1607件。优化“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崇明区关于深化推广“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运作规范》,共接收、处置“110”非警务警情3664件。崇明区司法局获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个人民调解工作案例被司法部录用,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和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12016件。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276项,常态化开展民法典“九进”宣讲。立项推进26个“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项目,在本市率先推出线上“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学习平台。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各项任务,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集中检查并通过市级督察。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等制度落实,48家国家机关、18个乡镇完成普法责任清单新一轮调整,立项推进59个“谁执法谁普法”重点普法项目。开展基层法治观察工作,29个法治观察点共收集87份法治观察建议书,对乡镇社区空置房屋委托集中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等提出建议。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环评审批、食品经营许可、早餐工程管理、企业登记、企业注销等7个领域,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40余个行业类别中实施告知承诺制,在纳税、食品、药品等28个领域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在“1+18+358+X”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架构基础上,大力推进重点点位特色化改造,切实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信息全面规范公示,组织开展区级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提升世界级生态岛法治保障工作水平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需要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合力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需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参差不齐,部分领导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与具体业务工作进一步深度融合。
(二)行政执法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统一综合执法队伍人员数量需要充实,工作培训需要更贴近实际,制度配套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需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条款落实需要继续强化。
(三)法治为民办实事成效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服务供给力度需要进一步强化,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城乡综合治理、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关键领域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法治服务创新需要进一步探索实施,在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让群众享受更多法治红利。法治宣传的公众参与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以及日常轮训的必训内容。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全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活动210余场次,覆盖1.1万余人次。
(二)持续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解读培训会。制定印发《2023年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及《崇明区开展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中央依法治国办确定崇明区“法治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探索与实践”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积极借助法治日报、瀛洲法宣等影响力广、受众群体多的宣传媒介,充分宣传崇明区“法治护航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的经验、成效。部署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2022年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对崇明区贯彻实施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情况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区级机关和乡镇党政班子绩效考核,权重占比分别为6%、5%,制定实施2023年法治崇明建设考核指标细则。将法治建设责任制纳入年终“四个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2024年,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法治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崇明区贯彻落实<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行动方案》《崇明区贯彻落实<上海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均衡发展、提质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的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围绕为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任务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确保高标准完成崇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年度任务。
(二)坚持依法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项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提高风险防范水平。持续推进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受理服务。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强化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
(四)努力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范围,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推广深化“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做好“三所联动”工作宣传。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与动态管理,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及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组织参与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优化本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全面加强村居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的教育培养,夯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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