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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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171120230012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3〕70号

  • 成文日期:

    2023-12-14

  • 发布日期:

    2023-12-22

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以及问题清单。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夯实改造工作实施基础

(一)立足崇明实际,全力争取市级部门资金政策支持

2023年10月,在我区及部分远郊区的积极争取下,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本市郊区小梁薄板房屋改造市级支持资金实施办法》,对于郊区小梁薄板房屋改造给予了进一步的政策倾斜,确保各郊区工作的有效推进。下一步,将继续立足“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推进情况及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需要,及时梳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堵点、盲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资金补贴或政策调整建议,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全力向市级部门争取针对本区差异化的政策或额外的资金支持,不断丰富本区“两旧一村”改造政策“工具箱”,切实减轻区级财政资金配套压力。

(二)聚焦关键问题,全力推动实现改造资金有效平衡

一是进一步拓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做好“开源”工作。依托招商引资平台渠道,以国企、央企等有实力、有经验的社会资本为重点,多层次、广覆盖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推介。加快推进规划、土地、财税、金融、人才保障等配套政策的优化完善,探索通过给予定向的政策倾斜或优惠,进一步激发优质市场主体和社会资金参与旧区、“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撬动各类资本投资改造项目。二是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节流”工作。区级财政部门牵头推进资金保障机制的优化,通过强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成果运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印发《崇明区城市更新行动方案(2023-2025)》,对“十四五”期间本区城市更新项目及其分年度改造计划进行全面梳理,推动“资金、资产、资源”要素统筹,强化资源整合利用,形成集约效应,实现节支降本。

二、加强改造工作顶层设计,加快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充实专班力量,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厘清了工作专班专职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组成要素,在工作专班牵头部门内部通过增加参与科室、人员调配等方式,进一步充实专班力量,目前,专班专职、兼职人员数量已达到12人。同时,结合后续工作开展需求,及时在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内选调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背景的人员作为专职人员参与专班工作,全面增强专班的决策协调和要素统筹能力。二是积极搭建年轻干部培训锻炼的平台,2024年起,计划在专班内部专门设置一个岗位用于年轻干部短期挂职、轮岗交流,在充实专班力量、激发专班活力的同时,实现年轻干部能力提升,推动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三是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在推进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试点过程中,区级房管部门主动对接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实地指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旧住房成套改造政策宣传,加强居民意见征询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政策执行能力,保障了政策执行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借鉴外区经验、总结推广实战经验等方式,以案例分享的形式,指导基层不断优化、拓展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工作能力,避免矛盾滋生,提升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一是进一步细化了职责分工。印发了《上海市崇明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实施方案》(沪崇房管规〔2023〕1号),对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乡镇人民政府、原产权单位的在旧住房成套改造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详细界定,为我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扎实基础。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崇明区城市更新工作职能方案》出台,在城市更新总体框架内,加快完善议事规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切实提高体制机制运行效率,确保政令统一、运行顺畅、执行高效、充满活力。二是充分发挥专班召集人的牵头作用,从11月起,每周通报2023年不成套职工住宅及小梁薄板房屋改造推进情况,督促乡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试点点位招投标、报建及居民意见征询等前期筹备工作开展。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定期通报、召开专题会议、实地督查等方式,及时传达部署最新工作要求,掌握工作进展,密切专班内部沟通联系,加强资源信息互通共享,有效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堵点,确保改造工作有力推进。三是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2024年起,计划将“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推进成效纳入区级部门对乡镇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综合各乡镇基础情况、改造任务量等,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实行个性化考核,全力以赴促进提质增效,以积极目标引领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两旧一村改造工作

在贯彻实施城市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战略,落实各层级规划关于城市更新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总体布局,依托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的机制优势,由规划资源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等重点部门全面统筹农民相对集中居住、“15分钟社区生活区”、两线上岛等项目建设,从短、中、长期三个维度,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整体工作布局,将“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更好地嵌入其中,从而形成更科学可行的改造方案。

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住有安居

(一)加强房屋隐患排查,保障住户居住安全

一是结合本区城镇房屋、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对于拟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区域内的房屋状况进一步加强比对筛查和现场踏勘,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部门完成房屋安全评估,对于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乡镇落实房屋加固修缮等应急措施,对于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有效处置的房屋,督促属地乡镇根据人员情况实事求是落实对应安置工作,切实保障住户在改造完成前的居住安全。二是在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试点过程中,探索除货币化支付在外过渡费用外,利用存量保障性住房解决在外过渡人群临时居住问题的操作路径,加强资源统筹利用,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二)落实质量监管责任,保障住户居住品质

一是继续落实“城中村”改造项目商品房及配套征收安置房品质管控。以深入的市场调研为依据,指导开发企业在后续商品房项目开发过程中,进一步优化套型比例、户型设计、装修标准等,保障项目整体品质,提升项目上市去化率。主动对接开发企业做好配套征收安置房验收前材料准备、预验收问题整改等工作,在政策范围内,尽力压缩审批时间,保障周边配套项目按期有序完成验收交付。二是持续紧盯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畅通与各参建单位沟通对接渠道,加强设计、报建、施工全过程管理指导力度,对后续施工项目进行全过程全周期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升改造成效。积极鼓励引导具有相关技术经验的居民共同参与监督,加强项目后评估考核。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改造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乡镇优化完善旧住房成套改造意见征询方案,集成平面图、效果图、房型图,以现场见面会、上门政策解读等深入一线的方式开展正面引导和宣传,积极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心声,及时回应居民群众急难关切问题,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力量,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共同为改造项目出谋划策。二是聚焦百姓需求,协同推进改造区域周边配套提质升级。在推进“两旧一村”改造的过程中,同步关注改造区域内居民教育、医疗、养老、出行、休闲等需求,在平衡整体规划的前提下,考虑适当调整周边相关配套改造工作优先级,以保证周边配套与改造工作进展相匹配,更好地实现区域整体人居环境的提升。三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上海市旧住房更新有关行政调解和决定的若干规定》中关于“行政调解+行政决定+强制执行”的工作规则,积极运用第三方法律服务解决改造推进过程中矛盾纠纷。督促乡镇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作用和优势,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把相关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附件:审议意见问题整改行动清单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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