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历史公报 / 2023年第3期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文件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庙镇庙南村乡村单元、和平村乡村单元、南星村乡村单元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复〔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日期:
2023-07-25
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庙南村乡村单元、和平村乡村单元、南星村乡村单元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庙南村乡村单元、和平村乡村单元、南星村乡村单元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内容,请你镇依据村庄设计内容,结合近远期建设目标,联合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设计和实施建设工作,并做好村庄设计成果向市级部门备案工作。
特此批复。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
可登录个人中心查看咨询回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