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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区人大常委会本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索引号:
SY002478171120230007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崇府发〔2023〕31号
成文日期:
2023-07-10
发布日期:
2023-07-14
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1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以及问题清单。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逐条梳理研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形成了办理审议意见的报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凝聚环境保护共识
(一)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创新载体助普法
一是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本区环境监测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公众开放等活动。二是通过送法入企、“量身式”普法、开通线上“以案释法”栏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普法教育与技术指导,增强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
(二)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公众监督提效能
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发布生态环境工作动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政策法律解读等内容,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通过开展线上问卷调查、有奖问答等,促进生态环境知识传播,提高全社会环保知识水平,助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三)利用“一网统管”科技高度,齐抓共管促共治
借助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提供信息数据支撑,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数据融合、分析研判、预测预警、指挥调度、联勤联动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升级优化崇明城运“随申拍”,群众发现环境问题“一键上传”,建立双向反馈协调机制,通过“一网统管”平台业务协同系统及时反馈至相关处置部门,处置流程实时反馈至群众移动端,形成环境管理闭环,以实际问题指导实践治理。
二、健全完善监管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部门联动机制,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健全完善重点领域跨部门联动机制。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建立监管协作及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整治工作。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在建工地、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拆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完善渣土车整治、路面扬尘污染治理等跨部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非法跨区转运偷倒渣土的管控力度。
(二)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组织开展环保队伍业务知识、现场执法、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培训,并结合新技术新装备使用、案卷制作、行业执法知识等技能竞赛比武,提升执法队伍整体能力和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三监联动”、不同岗位人员交流等举措,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充实一线执法、监测力量。
(三)科技赋能环境监管,助力源头精准管控
加强崇明智慧生态平台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通过对生产情况实时监控和污染物在线数据分析实现源头管控。提升生态环境问题自动发现能力,开发上线“视频结构化分析平台”,可实时、批量接入城运平台的视频流进行结构化处理,并实时解析,实现事件自动感知、自动告警。
(四)坚持生态文明创建,促进高质量发展
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无废城市”“两山基地”创建为重要契机,以实施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五轮三年行动计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持续优化提升我区生态环境品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方案的编制,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崇明岛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和美海岛”。
(五)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夯实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强化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全面履行对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重任,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三、聚焦环保突出问题,补齐生态短板弱项
(一)全力做好水治理文章,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销项,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充分发挥“建养一体”优势,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体稳定运行。依托我区5座大型污水处理厂设施,妥善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确保实现无害化处理。
(二)抓好突出问题整治,巩固督察整改成效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抓好年度任务推进落实。抓实推进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按期销号。开展全区生态环境隐患点位“百日大排查”专项行动,做到生态环境风险“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
(三)宣传监督双向发力,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以发放宣传单、组织志愿者上门宣传、面对面指导等方式,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市民“三不”行为和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容器规范设置、分类驳运等行为,加强管执联动和综合治理,提升执法效能。
(四)健全完善养护机制,改善农村河道面貌
持续推进村级河道断头河整治工程,着力打通1932条村级河道。推进镇村级河道规模化、市场化养护转型,引导乡镇开展责任河道问题短板排查、梳理,按需推进清淤整坡、岸坡维护等针对性养护措施。健全水质波动预警机制,督促养护企业履行水质维护、情况上报等职责。
(五)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农业废弃物有效回收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绿色农药采购、销配、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为一体的投入品管控体系,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100%回收。推广新肥料和新型施肥技术,降低化肥用量。实施蔬菜种植面积的绿色防控,推广灯诱、性诱等绿色防控技术,实现农药减量化。督促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并正常运行。
附件:审议意见问题整改行动清单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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